2009城市综合体示范工程暨2009影响城市未来高峰论坛
2009城市综合体示范工程暨2009影响城市未来高峰论坛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部署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的七项工作中,用“重要支柱、举足轻重、至关重要”来形容房地产行业对国民经济的作用。近中央又提出扩大内需和加大投资来助推经济的良性发展。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阶段性调整,资产和经营型的商业不动产尤其是城市综合体无疑成为刺激消费、带动投资、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主力引擎。
    在此大势下,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主办,国际购物中心协会特别支持,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CREO办公室作为独家学术支持,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商业不动产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百强城市百强综合体之2009城市综合体示范工程”推介活动正式启动。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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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综合体而言,势必成为城市发展的新动力。
  就综合体而言,通过综合体规模和实力的展示,体现其城市经济发展的实力,塑造城市新标杆,打造城市新名片和新地标。
  就综合体而言,提升项目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丰富企业品牌力,彰显企业综合实力。
  谁拥有了城市综合体,谁就拥有了城市未来!通过本次综合体的权威推介,塑造城市综合体品牌,体现开发企业综合实力,增加行业信心,复苏房地产!


一、推介说明

1、认真阅读活动方案,了解其目的和意义,并认可该活动的价值观。
2、认真填写报名表,根据要求选择推介类别,请填写后传真到主办单位报备。
3、根据要求,参加单位须准备详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主办单位,方案简陋、缺图、缺尺寸、缺经济技术指标等将无法进入评审流程,具体要求见后。
4、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综合评审,依据优上选优的原则,遴选2009有价值、发展潜力、竞争力和影响城市未来的城市综合体。
5、参加单位将受邀参加主办单位2009年6月初主办的“振兴2009-城市综合体高峰论坛暨2009影响城市未来高峰论坛”。

二、推介类别
项目类
·2009城市综合体示范工程
人物类
·2009城市建设特殊贡献人物
·2009城市综合体金牌操盘手

三、推介要求
1、参与“2009城市综合体示范工程”项目面积需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
2、参与“2009城市建设特殊贡献人物”与“2009城市综合体金牌操盘手”的人物将以对城市建设和项目运营的贡献力作为参加推介的标准。

四、推介范围
1、一、二、三线城市具代表性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2、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3、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城市综合体项目。
4、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综合体开发运营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

五、推介资料
(可电话索取资料申报说明)

六、推介评审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商业不动产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

七、推介流程
推介报名:2009年3月16日-5月16日
资料报送:2009年3月16日-5月26日
推介评审:2009年5月上旬
推介盛典:2009年6月上旬
2009城市综合体示范工程暨2009影响城市未来高峰论坛
- 主办单位 -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 特别协办 -
国际购物中心协会
- 承办单位 -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商业不动产专业委员会
- 独家学术支持 -
清华大学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CREO办公室
- 独家网络协办 -
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
- 独家行业支持媒体 -
不动产杂志
- 支持媒体 -
新地产、城市化杂志、房地产培训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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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体前期规划、招商及建筑设计培训(6月20日
·商业地产招商总监班(2009年7月29日北京)
·国际商业地产运营商CREO总裁班(四期09年5月29日)
·谈杭州新城市综合体—创新创业新天地与LOFT
·城市综合体新标准
·城市综合体项目开发方案(40句口诀版)
·城市综合体的物业管理
·城市综合体的十九个关键问题
·商业地产名词解释:什么叫城市综合体?
·北京后奥运时代城市综合体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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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介申请表
·参会申请表(媒体登记,参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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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推介费用
1.组委会对参加推介的综合体项目前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2. 组委会对未获得推介的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3.组委会采取专家封闭式评审,评审过程严格保密。
4. 组委会对终获得推介的综合体示范工程项目将收取专家评审费及后期宣传推介费。人物类推介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电话:010-68011791(来电索取招商资料)
·传真:010-680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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