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培训
房地产培训
 
 

房地产培训

职业资格系列远程课程

 房地产经纪人

 房地产估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CCIM商业地产投资师    

 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注册一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物业管理师

 注册岩土工程师

 注册一级建筑师

 注册二级建筑师

可免费在线试听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地产税务培训课程

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社保个税新政解读与纳税筹划及核定征收改核实征收后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专题(2019年1月12日赤峰)房地产培训网

新《个人所得税法》出台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一次里程碑式的事件。它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税制时代向分类与综合税制相结合的时代的转化,完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转化的第一步。新税法的实施将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发生巨大的变化,特别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的出现,将使以往的税款计算和缴纳方法发生巨大改变。随着新法的诞生,原来的一些税收政策和计算方法将退出历史舞台,税收法律适用将面临着新的筹划空间。另外,我们这次修法可以归纳为一次修法、三步到位,在新税法正式实施之前预留了一定的准备期和过渡期,过渡期的政策将既不同于现阶段的税收政策,也不同于新法实施以后的税收政策,它将是新旧结合的一个体现。
另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2019年将又有一大批原来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改为“核实征收”。这对原来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又是一次巨大的考验:
一是,长期的核定征收造成很多企业日常会计核算不够规范;
二是,长期的核定征收造成部分财务人员的会计核算水平和税务处理能力有所下降;
三是,有些人员面对新的征管办法感到迷茫不知道对以前的一些失误如何补救;
四是,对过渡阶段的一些业务不知道如何处理;
五是,因为长期不学习相关税收政策对核实征收以后的业务处理缺乏信心。

为了房地产业、建筑业能够顺利的完成过度期间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艰巨任务。便于领导及财务管理人员深入系统地掌握财税新政及其在企业的合理应用:解决个税、社保、核定征收改核实征收、没有预售许可证期间预收款等财税风险实践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因此,我们特别安排2019年1月12-13日在赤峰召开“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社保个税新政解读与纳税筹划及核定征收改核实征收后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技巧大会”帮助企业渡过这一难关。届时,邀请业内知名专家通过政策分析、案例讲解,让你轻松掌握企业在国地税合并背景下、新旧政策转换过程中,如何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盲区,实现全税种纳税实践能力的提升和企业自身利益的大化。
贵单位是本次大会的特邀嘉宾,收到函后请企业老板及财务人员莅临参加。大会预设150个座位,座位排列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适合对象】
各房地产公司与建筑施工企业的老板、财务总监、税务总监、合同管理、财务经理、税务经理、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涉税咨询顾问公司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组织机构】房地产培训网 http://www.chinarec.com.cn 微信公众号:房培网
【时间地点】2019年1月12-13日 赤峰(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3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代订,费用自理
【培训咨询】010-68011791,62202006 王老师,刘老师 
【官方客服】微信QQ:1905774068

下载报名表 http://www.chinarec.com.cn/page/dcpxbmb.doc

【特约导师】
杨老师:我国资深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房地产行业税收教学研讨、教案编写及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较深厚的税收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税务稽查实战工作经验。同时,多年来,杨老师一直在全国各地循环从事房地产与建筑业税收教学工作,授课时间长达几千课时,教学地点遍及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教学内容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法、税收筹划等多个学科,有着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授课特点:准确、透彻、简洁、实用;授课风格:生动、诙谐、风趣、幽默;因此受到各地学员的认同和热烈追捧。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社保与个税新法解读及纳税筹划
一、社保改革中的阵痛与福祉
1、不要被“社会舆情”所忽悠
2、社保费征收比例降低是社会形势发展的大趋势
3、社保费统一征收将带来更多机遇与挑战:

二、个税新法修改的八大亮点
1、将主要劳动所得纳入综合收入征税
2、调整和简并部分所得项目
3、完善费用扣除模式

第二部分:核定征收改核实征收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核实征收后营业收入的处理
1、核定改核实后以什么为标准分别划分确认核定征收期间收入与核实征收期间收入?
2、核实征收后建筑业施工收入确认应遵循怎样的原则?当合同收入与税收政策发生冲突时应该如何处置?
3、核实征收后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收入的确认应以国税函【2008】875号和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哪一个为准?

二、核实征收后营业成本的处理
1、核定改核实后应如何分别确认核定期间与核实期间的成本费用?
2、核定征收期间企业涉及到“两套账”的,核实征收以后应如何补救,“暗账”中列支的成本费用能否补充“明账”中不足部分的支出?
3、核实征收后建安企业成本的确认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三、核实征收后付款凭证的处理
1、发票是不是唯一可以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2、非本单位抬头的发票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在本单位税前扣除?
3、企业跨年度取得以前年度的支出凭证企业所得税前应该在哪一年扣除?

四、核实征收后借款费用的处理
1、公司法修订后投资未到位之前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说法?
2、企业为投资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该在哪一方扣除,应该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3、企业取得其他单位委托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税前应该如何计算扣除?

五、核实征收后职工薪酬的处理
1、企业补发放给已经下岗、被辞退人员的补偿款能否税前扣除,如果能够扣除是否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扣除?
2、在什么情况下企业为个人(包括雇员、非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企业负担的外单位人员的费用有可能在本单位扣除吗?

六、核实征收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处理、手续费用的处理
1、纳税调整收入是否可以作为“三费”计算依据?
2、企业的股权投资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依据吗?
3、权责发生制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扣除中应如何体现?

七、核实征收后其他业务的处理
1、2012年7月1日以后土地闲置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房地产企业发生的“红线外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3、房地产企业将房屋交给关联方使用应由谁计提折旧?

【延伸阅读】
2020年房地产培训计划(共600余门房地产专题课程,房地产企业学习卡优惠办理中!)
含:房地产运营管理、投资融资(ppp)、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招标采购、成本管理、景观设计、营销策划、客户服务、税务筹划(营改增)、财务管理 、物业管理、商业地产(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写字楼、社区商业、儿童商业、商铺)、旅游地产、养生养老地产、人力资源、中介经纪、精品住宿(民宿、酒店开发)、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城市更新(棚户区、旧城、城中村改造)、长租公寓、绿色节能、产业地产、建筑风水、精装修、装配式建筑、BIM新技术、国内外考察交流!

下载:http://www.chinarec.com.cn/page/px-jihua.htm

微信公众号:房培网 房地产培训服务机构;始于2001年
TEL:010-68011791 62202006 E-mail:yingfu88@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