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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建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技巧暨重点项目调整筹划培训(3月23日郑州)房地产培训网

2021年,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下行依然不容乐观,虽然两会新政的推出给国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复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希望,但是整体经济形势低迷仍然无法避免,由于2019年以来普惠性减税政策持续造成财政收入吃紧,税务机关对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作为税局重点税源行业的房地产企业极其容易被纳税评估或稽查,甚至被认定为偷税,直接造成税企争议持续不断。与此同时,国地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益严格,核定征收方式已经全部改为查账征收,加之“金税四期”将在2022年底前上线,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已全国铺开,这种税收征管新格局对长期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目处理混乱的建筑企业而言,也面临着巨大的涉税风险。
置身于如此背景之下,房地产建筑企业的涉税工作将面临层层挑战,风险与收益并存,创新与困难同步。本课程将精挑细选两个行业若干出现频率高的问题,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入手,综合运用“财、税、法”三个维度的全面知识,深入的为大家细致分析,直击涉税问题。通过两天的课程,展示当前房地产建筑企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技巧暨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适合对象】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税务主管及有意提升规划的财务人员

【课程特色】
接地气:房地产建筑企业的申报表填报案例
注重点:房地产建筑企业核心涉税风险点全面讲解
有深度:提出若干重点项目稽查案例进行分析

【组织机构】房地产培训网 http://www.chinarec.com.cn 微信公众号:房培网
【时间地点】2021年3月23-24日 郑州(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代订,费用自理
【培训咨询】010-68011791,62202006 王老师,刘老师 
【官方客服】微信:1905774068

下载报名表 http://www.chinarec.com.cn/page/dcpxbmb.doc

【特约税务导师】
刘老师,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某市税务干部学校副教授。多年在税收一线从事税务稽查和审理工作,曾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和布置的相关行业专项专案检查工作,税务总局稽查人才库成员,房地产税收师资库成员,被业内人士誉为房地产建筑业税收管理专家。着力从事税收政策管理工作,多次参与总局组织的房地产建筑业最新政策研讨会,多次参与对一线税务干部、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培训工作,承担全国多所税务院校的教学任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兼职教师,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山东财经大学MBA、MPA教育中心、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客座教授,编写《企业所得税纳税遵从风险与防范》、《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析与特殊项目难点分析》、《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审技巧与政策指引》等多本涉税书籍。
于此同时,围绕房地产建筑行业涉税风险管理,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房地产建筑行业风险防控体系,得到税务机关、相关机构和涉税企业三方的一致认可。

【培训内容】
一、2021年新形势下房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应用
1、涉及房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解读及申报表填报技巧
2、房开企业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工资薪金个税申报与比对将成为常态----内表外表工资发放行为将受到严格管控
3、房开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平衡问题的已经解决:以新《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9年版)“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为例,讨论:是否能够填写负数?怎样才能获得税局的认可。
4、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房地产企业可否享受?新成立的房地产企业项目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无法进行留抵退税的涉税规划,怎样能够变相解决?留抵退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关键点把握: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如何判断?无法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应怎样扣除?成本费用原始分割单如何使用?无票扣除怎样能获得税局的认可?
6、接受虚开发票和异常扣税凭证,增值税做进项税额转出后,企业所得税的成本不得进行税前扣除,根据28号公告的规定,能否换开发票?真实案例教你换开,减少损失。

二、房开企业拿地环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1、土地价款企业所得税扣除:
(1)增值税销售额扣除土地价款:按项目还是按公司?
(2)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如何处理?如何与税局沟通,避免企业所得税和土增税“两头受气”?
(3)以房抵房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怎样与税局沟通获得更大的利益?
(4)母公司拿地项目开发土地价款扣除三种路径,涉税争议一触即发
2、房地产土地拓展投资不同模式的财税安排
(1)一级市场:招拍挂、一二级联动
(2)二级市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最新口径
3、市政建设配套费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缴纳与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关联关系?
4、以“毛地竞拍”等形式取得土地向村委支付拆迁补偿支出的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处理
5、法释[2016]18号文件下发,司法拍卖发生变化,强调各自负担税费,新政对法院强制执行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涉税问题的最新解读及与风险应对实务

三、房开企业融资环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1、集团内部关联方资金拆借纳税风险分析与疑难问题处理——来自稽查动态的最新口径
2、大额贷款与其他应收款并存的疑难问题处理——增值税视同销售与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双关注
3、资金池运作模式疑难问题处理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4、统借统还疑难问题处理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5、向信托投资公司借款的疑难问题处理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6、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新政适用与企业所得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四、房开企业施工销售环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1、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纳税申报——税会差异如何调整?实际毛利与预计毛利差额滞后确认的风险应对
2、房企建筑甲供工程的企业所得税博弈
3、境外设计费如何代扣代缴相关税费?——房企、境外设计公司、境内代理三方协议的模式
4、开发成本超过评估指标值就要补税吗?怎样与税局沟通?建安成本偏高——房地产企业反避税案例
5、成本发票滞后取得(跨期票据)的扣除问题?——追溯调整法与未来适用法的选择?
6、营销设施建造费(销售样板房、售楼处)企业所得税处理
7、地下车位的财税处理:风险与收益的权衡
(1)国税发【2009】31号文第33 条如何理解?
(2)人防车位销售,建造成本还可以作为公配处理吗?
(3)无产权地下车位销售房产税风险的规避
8、预提的土增税款,在次年汇缴期限内缴纳并取得税票,可否在预提土增税的时点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跨年度费用需特别关注!

五、建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与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1、涉及建筑企业涉税新政盘点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技巧
2、两会建筑最新政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缴纳税款新政解读
3、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涉及建筑企业相关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全面延续?开具发票需要关注哪些特别问题?
4、怎样避免异地施工被核定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被核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处理?
5、分支机构不能以独自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作为判断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的优惠,对纳税人有何影响?
6、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变化讲解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企业对外捐赠涉税分析及填表实务。

六、“个税社保征管新体制新格局”下建筑企业汇算清缴及重点项目调整筹划
1、“金税四期”即将上线,三大变化与一大缺陷并存,第一时间解读“金四”。
2、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建筑企业电子发票的关注重点。
3、新格局下涉税合同控税的误区:个人发票代开受票方风险激增的应对与思考,怎样安全的将综合所得向经营所得转化?
4、《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对建筑企业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5、农民工实名制下建筑企业项目经理承包负责制下的班组成立的纳税筹划,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与社保缴纳个税申报的协同管理与财税疑难问题处理
6、建造师等持证人员挂靠本单位,只发最低工资,缴纳社保,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7、股东或员工向单位无偿租赁车辆、提供资金等有什么个税风险?“私车公用”的财税疑难问题处理
8、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其他所得税目取消以后,对建筑企业有什么影响?
9、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社保有什么不同点?农民工工伤保险应如何操作?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自愿放弃社保是否可行?
10、实名制下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是总包单位还是分包单位来扣缴和汇缴?

七、甲供工程:一般与特殊的异同分析及建筑特定纳税问题解析
1、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的情形有哪些?取消税局备案后需要关注的税收风险
2、甲方与乙方税负如何平衡?怎样与甲方进行商议?
3、财税【2017】58号文、财税【2018】42号文后建筑企业如何修改合同?怎样签订合同既省税又无风险?合同模板应该如何设定。
4、“甲供材”中建筑企业增值税计税方式选择的临界点?
5、如何理解预收账款?预收账款:纳税与预缴
6、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与销项税额计算、发票开具的协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何时确认;无票扣除是否能得到税局的认可?
7、建筑企业与房地产企业的发票开具协调问题
8、建筑企业新老项目并存进项税额应如何进行抵扣?
9、公司项目部、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等不同模式下,涉及哪些税种,应如何操作?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有什么区别?
10、“三流一致”与“四流合一”的重要性,这是保证取得发票不出问题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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