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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建筑行业21大税务稽查热点应对、节税的用工关系策划、6大税企争议化解培训(4月13日深圳;4月17日长沙;4月22日南京;4月24日天津)房地产培训网

建筑企业业务流程中往往隐藏较大的财税风险!在税企之间存在不少争议问题。在大数据税务稽查环境下,2021年度,建筑企业税务稽查19大热点问题须引起企业管理层高度的重视!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合同。因此,作为建筑安装行业的施工企业而言,如果要规避税务稽查的风险,要规避多缴纳税、多交冤枉税,则必须重视建筑合同中隐藏的税收风险问题的化解和处理!必须重视企业用工关系的构建!必须寻找化解税企争议的良好处方!根源在于建筑企业的中高层管理层掌握两大财税风险管控思维。基于提高建筑企业税收安全能力,提高应对税务稽查风险的防控能力!

【适合对象】
1、建筑企业的董事长(老板)、总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包人、项目挂靠人;
2、建筑企业的工程造价人员,招标投标人员,工程结算人员、材料预算人员;
3、建筑企业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总监、税务经理及财务人员;
4、会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财税咨询公司,工程造价事务所人员;
5、热爱好财税事业的工作友人。

【课程收益】
1、熟悉了解建筑企业面临的21大税务稽查热点问题;
2、精通把握21大税务稽查热点的应对策略;
3、精通掌握建筑企业节税的用工关系的筹划策略;
4、精通掌握建筑企业与税务机关的6大税企争议问题的化解之策;
5、熟悉掌握财税风险防控的两大思维:“业财税法融合”控税思维和 “三个合一”控税思维。

【组织机构】房地产培训网 http://www.chinarec.com.cn 微信公众号:房培网
【时间地点】2021年3月4日-5日 成都(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3月11-12日 杭州(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3月18-19日 广州(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3月25-26日 武汉(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4月13-14日 深圳(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4月17-18日 长沙(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4月22-23日 南京(详见报到通知)
      2021年4月24-25日 天津(详见报到通知)
【培训费用】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代订,费用自理
【培训咨询】010-68011791,62202006 王老师,刘老师 
【官方客服】微信:1905774068

下载报名表 http://www.chinarec.com.cn/page/dcpxbmb.doc

【特约导师】
肖太寿,研究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后(2011年12月月-2013年12月),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特聘教授,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央财经大学。是我国第一个法律凭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等“三证统一”筹划理论和“合同与账务税务处理相匹配和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的合同控税新理念的提出者。精通中国税法,具有较深的财政学、会计学、税收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收筹划实践经验。主要擅长合同节税、企业纳税筹划、企业税务管理、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处理、税收风险识别与防范以及税务稽查应对,精通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行业和工业制造业的涉税管理、税收风险识别、纳税筹划和税务稽查应对。为企业提供财税培训数千场,特别是为房地产和建筑企业提供行业专题培训,给企业提供营改增设计方案,降低企业税收风险,捍卫了企业纳税人的权利,数万家企业直接受益;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税务稽查风险防控的两大思维及其实战案例剖析

一、工程项目税务稽查风险防控的思维一:“业财税法融合”控税思维
(一)“业财税法融合”控税的基本逻辑:企业的财税处理与合法的业务流程相匹配
【案例分析:酒店住宿费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
(二)“业财税法融合”控税的实操要点
1、依据税法条文与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相互融合佐证进行税务处理
[案例分:某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确定的税务处理]
2、依据民商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案例分析:某建筑企业营改增前“先上车后买票”的工程项目适用增值税计税方式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
3、依据税法、《会计准则》和民商法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案例分析: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建筑总承包企业代发劳务公司农民工工资的“业财税法融合”控税】

二、工程项目税务稽查风险防控的思维二:“三个合一”控税思维
(一)“三个合一”控税思维的具体内涵
1、第一个合一:四流合一(合同流、资金流、票流、物流或服务流)
2、第二个合一:三价合一(结算价、合同价、发票价)
3、第三个合一:三证合一(法律凭证、税务凭证、会计凭证)
(二)“三个合一”控税思维的操作要点
1、合同与发票开具相匹配
【案例分析:含“甲供材”金额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发票开具、账务处理】
2、税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
【案例分析:建筑企业(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的农民工个税和社保处理】
3、账务处理与合同相匹配
【案例分析:建筑劳务公司与班组长签订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的发票开具、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第二部分:建筑行业面临的21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隐瞒收入的2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隐瞒收入的3大税务稽查热点
1、热点一:通过大额公转私、私转私形式,将企业收入转到个人账户隐瞒收入
2、热点二:自然人代开发票入企业成本转移企业收入
3、热点三:搜集发票报销费用转移企业收入
(二)应对之策
1、公转私的合法之策
2、代开发票入成本之策
3、公司费用报销之策

二、建筑项目增值税计税方式选择的3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税务稽查3大热点
1、热点一:稽查建筑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的法定条件是否合法
2、热点二:建筑工程老项目营改增后对外分包适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是否合法
3、热点三:建筑企业包工包料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和建筑劳务费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是否合法
(二)税务稽查应对之策
1、建筑企业新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策略
2、建筑企业新项目的“甲供工程”选择增值税计税方法的应对策略
3、简易计税方法选择的建筑项目应保留的法律涉税证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4、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与工程造价相匹配
5、建筑企业包工包料工程项目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策略:合同策略

二、建筑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4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税务稽查4大热点
1、热点一:“两虚”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稽查
2、热点二:旅客(货物)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稽查
3、热点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项目共同费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稽查
4、热点四:建筑企业所得税核定改查账征收涉及增值税抵扣的稽查
(二)应对策略
1、“两虚发票”(虚开发票和虚抵发票)增值税抵扣稽查的应对之策
2、旅客(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稽查的应对之策

三、“甲供工程”的2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税务稽查2大热点
1、热点一:三种假的“甲供材”业务,滥用简易计税增值税政策的稽查
2、热点二:稽查发包方或业主(房地产企业)重复扣除“甲供材”成本少纳税的稽查
(二)应对策略
1、“甲供材”合同签订环节之策
2、工程概算、招标环节之策
3、工程结算环节之策

四、建筑企业工程进度款的2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税务稽查2大热点
1、热点一: 建筑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节点,但未支付的进度款是否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稽查
2、热点二:已经完工结算但未支付的工程结算款是否确认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稽查
(二)应对策略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确定的合同签订之策

五、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成本列支的6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税务稽查热点
1、热点一:小额零星业务支出和非应税项目支出凭证的合理、合法性稽查
2、热点二:建筑企业成本中的人、材、机成本结构是否与发包方的工程概算清单中的人、材、机的比例一致的稽查
3、热点三:发票金额、结算金额、合同金额是否一致(是否三价合一)的稽查
4、热点四:主要材料和设备是否满足资金流、合同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一致(是否四流一致)的稽查
5、热点五:走逃失联发票的稽查
6、热点六:虚列人员工资成本和每人月工资都列5000元的稽查
(二)应对之策
1、发票开具的应对之策(发票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三性原则的策略)
2、应取得发票而无法取得或无法补开发票的应对之策
3、人员工资成本列支之策
4、无票支出的白条、收据列支成本的合法之策

六、建筑劳务公司发票的2大税务稽查热点及其应对之策
(一)税务稽查热点
1、热点一:建筑企业挂靠劳务公司开具发票是否虚开的稽查
2、热点二: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开具发票的稽查重点
(二)应对之策
1、法律管控之策
2、税务管控之策
3、财务管控之策

第三部分:建筑企业节约税收和控制财税风险的用工关系策划之策
一、建筑企业(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之间用工合同的分类及其法律分析
1、农民工用工合同的分类
2、与农民工签订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
3、与农民工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
4、与农民工签订灵活就业协议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
5、与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法律分析

二、建筑企业(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班组长签订用工合同的秘诀
1、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的用工合同签订秘诀
2、非房建和非市政工程项目的用工合同签订秘诀

三、建筑企业(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不同用工合同与社保费用的协同管理之策
1、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与社保费用的协同管理
2、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社保费用的协同管理
3、工伤保险费用的处理
4、签订专业作业劳务分包合同与社保费用的协同管理

第四部分:建筑行业中的6大税企争议及化解之策
一、建筑劳务公司与班组长劳务分包业务中的差额征税的税企业争议及化解之策
1、税企争议的焦点
2、涉税法律分析
3、化解之策

二、建筑企业差额征收增值税的税企争议及其化解之策
1、税企争议的焦点
2、涉税法律分析
3、化解之策

三、建筑企业(劳务公司)未全员全额申报农民工(建筑工人)个税是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民工(建筑工人)工资成本的税企争议及化解之策
1、税企争议的焦点
2、涉税法律分析
3、化解之策

四、班组长在税务局代开发票适用的税目是“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的税企争议及化解之策
1、税企争议的焦点
2、涉税法律分析
3、化解之策

五、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包工头获得的“承包经营所得”是否开具发票的税企业争议及化解之策
1、税企争议的焦点
2、涉税法律分析
3、化解之策

六、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是否以分包方开具的发票还是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作为成本的税企业争议及化解之策
1、税企争议的焦点
2、涉税法律分析
3、化解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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